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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财务顾问业务 创业堂

上传时间:2023-08-17 浏览次数:
文章摘要:财务相当于企业的血液,一旦出问题,企业将面临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而财务顾问可以充当企业财务的医生,不但可以为其治病,还能使其更加健康发展。财务顾问担任的工作可以是:财务分析诊断、投融资决策,上海财务顾问业务、项目评估、财务决策、

财务相当于企业的血液,一旦出问题,企业将面临巨大损失甚至破产倒闭。而财务顾问可以充当企业财务的医生,不但可以为其治病,还能使其更加健康发展。财务顾问担任的工作可以是:财务分析诊断、投融资决策,上海财务顾问业务、项目评估、财务决策、财务创新、财务制度及资本运营等多方面工作。财务顾问业务在商业银行中的优势地位虽然已在一些银行有所显露,但是仍然存在以下三个误区需要我们避免:(一)避重就轻,怎样才能为客户提供好的财务顾问服务,并不取决于不同机构竞争者在不同领域具有的资源优势,而在于能否针对客户的重点问题做客观准确的诊断,并“对症下药”。而实际中各种领域的财务顾问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避重就轻的问题。(二)大方案为“赢”方案,咨询机构存在的意义在于能够为企业提供解决实际问题的合适方案。而实际中不少咨询单位喜欢搞“假、大、空”。(三)“说到”不必“做到”很多咨询类机构重视营销,轻项目管理,一旦咨询合同签订下来便放慢工作节奏,不积极组织团队完成项目。这样可能会令客户不满意,甚至砸掉自己的牌子。所以咨询机构有必要协助客户实施方案,上海财务顾问业务,有必要时可以指定专门人员协助项目实施,上海财务顾问业务。财务顾问可以充当企业财务的医生,不但可以为其治病,还能使其更加健康发展。上海财务顾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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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在收购过程中和持续督导期间,应当关注被收购公司是否存在为收购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或者借款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发现有违法或者不当行为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自收购人公告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至收购完成后12个月内,财务顾问应当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的经营情况,结合被收购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披露事宜,对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1)督促收购人及时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并依法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2)督促和检查收购人及被收购公司依法规范运作;(3)督促和检查收购人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况;(4)结合被收购公司定期报告,核查收购人落实后续计划的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目标,实施效果是否与此前的披露内容存在较大差异,是否实现相关盈利预测或者管理层预计达到的目标;(5)涉及管理层收购的,核查被收购公司定期报告中披露的相关还款计划的落实情况与事实是否一致;(6)督促和检查履行收购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情况。上海财务顾问业务财务顾问需要尽职调研,撰写甲方的股改可行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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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顾问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依托自身在长期经营过程中形成的网络、资金、信息、人才和客户群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策划、咨询、分析、方案设计等服务并从中收取一定咨询费的业务。财务顾问的对象有两大类:一类是资金筹集者,包括国内外工商企业和各级部门,对工商企业而言,主要是为其提供并购重组顾问、风险管理顾问、项目融资顾问等;对一些部门来说,则主要涉及实施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政策,制定经济发展战略,就区域经济和行业经济的整合提出决策方案,委托银行进行公共工程的可行性分析、筹资安排和资金运用,进行国有资产的估价、出售和资产转换等。另一类是投资者,包括中小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主要内容是为投资者进行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和市场分析,为其提供投资项目策划和投资方案等。

上市公司董事会或者单独董事聘请的单独财务顾问,不得同时担任收购人的财务顾问或者与收购人的财务顾问存在关联关系。单独财务顾问应当根据委托进行尽职调查,对本次收购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发表专业意见。单独财务顾问报告应当对以下问题进行说明和分析,发表明确意见:(1)收购人是否具备主体资格;(2)收购人的实力及本次收购对被收购公司经营单独性和持续发展可能产生的影响分析;(3)收购人是否存在利用被收购公司的资产或者由被收购公司为本次收购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4)涉及要约收购的,分析被收购公司的财务状况,说明收购价格是否充分反映被收购公司价值,收购要约是否公平、合理,对被收购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接受要约提出的建议;(5)涉及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还应当根据该证券发行人的资产、业务和盈利预测,对相关证券进行估值分析,就收购条件对被收购公司的社会公众股股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接受收购人提出的收购条件提出专业意见。企业财务顾问是商业银行体现其实力和信誉的品牌和旗帜,也是商业银行迎接外来挑战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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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持续督导期间,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披露的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并在前述定期报告披露后的15日内向派出机构报告。在此期间,财务顾问发现收购人在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中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当督促收购人如实披露相关信息,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证券交易所报告。财务顾问解除委托合同的,应当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作出书面报告,说明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理由,并予公告。财务顾问的职业要求:金融、财经专业毕业,三年以上企业财务管理岗位工作经验。上海财务顾问业务

收购人未按照规定聘请财务顾问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上海财务顾问业务

企业财务顾问业务不只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框架中富有挑战性的领域,而且是商业银行体现其实力和信誉的品牌和旗帜,也是商业银行迎接外来挑战的有力工具。在欧美,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达到30%以上,而我国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平均还不到10%,差距还相当大。中间业务的兴盛,已经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业务产生了巨大冲击,而在中间业务中外资银行又可能会凭借其运作的娴熟和经验的丰富选择财务顾问业务作为突破口。面对国内外银行业激烈竞争的挑战,国内商业银行要在巩固传统业务的基础上,以财务顾问业务为切入点,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强化自身的竞争力。上海财务顾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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